敎師課時應更合理
莫 名
敎師課時應更合理
早前澳門日報以特刋形式刋發敎育曁靑年局全版:“《私框》讓敎師專業邁向新里程”,分八個部分概括地介紹了月前在立法會通過的本澳《非高等敎育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》。自一九七一年澳葡政府要訂立敎師法例始,歷時二十年才通過,可見其中之矛盾與困難。也足證澳門人有智慧,抱着正心誠意、公平無私、多元尊重之原則,讓敎育事業邁向更專業更多元化發展的道路。
對於“適當減少每周授課時數全面關注學生成長”部分,我感慨萬分。特意找出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本人在報章發表的一篇小文《敎師授課時間》作為參照。該文引述了兩項政府公佈的消息:一是敎育文化司當年度支出是三千四百多萬元,佔政府支出總額百分之五左右;二是公佈了官立學校敎師工作的條件,尤其是關於授課時間及假期:學前敎育(幼稚園)敎師每周上課二十八至三十節,小學每周二十四節,初中每周二十二節,高中每周二十節。當時的官校敎師覺得這規定上課時數太多了,私校敎師卻覺得官校敎師太幸福了。一個規定,卻由於身份不同而觀感迥異。以我為例,當時在某私校任敎高中三班語文及兩班歷史共二十七節,還擔任科組長職務及班主任。其他許多老師都擔任三十節左右。當然,經過三十年的歲月,私校敎師每周上課時數已有大幅減少,但與內地比較,還是較多的。
《私框》對基礎敎育幼、小、中學各階段的敎師上課時數作了明確而較合理的規定,相信廣大敎師在“新上課時數”情况下,確立騰出時間來更進一步地關注學生成長,促進本澳敎育事業穩步前進。盡管《私框》還有未完善之處,但它的誕生確是一個里程碑,我為之歡呼!
莫 名